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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20日凌晨,汪涵工作室一紙道歉聲明,為爭議電影《監(jiān)獄來的媽媽》畫上倉促的切割符,卻未能平息全網的質疑聲浪。聲明中,汪涵為擔任該片出品人一事公開致歉,坦言是深刻教訓,承諾引以為戒。同時工作室強調,汪涵未參與影片投資,已和片方徹底解除關聯(lián),影片將刪除其出品人署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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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5-21 16:30 上傳
這份看似誠懇的致歉與切割,并未挽回輿論口碑。究其根源,并非公眾苛責,而是這場風波背后,暴露了明星掛名出品人常態(tài)化、責任虛化的行業(yè)頑疾。影視署名不是可隨意掛靠、隨時抽身的名利跳板,公眾人物的頭銜背書,更容不得半點兒戲。
作為原定5月30日上映的影片,《監(jiān)獄來的媽媽》早已深陷輿論漩渦,上映前路徹底蒙上陰影。該片打著反家暴的創(chuàng)作旗號,卻被網友層層扒出諸多致命問題,每一點都觸碰著影視創(chuàng)作的底線與公眾的情感紅線。影片刻意美化真實刑事案件中的犯罪行為,顛覆大眾價值認知;主演曾是服刑人員,服刑期間參演商業(yè)影片,涉嫌違規(guī)違法,本身爭議滿滿。
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,影片肆意消費案件逝者,對受害者家屬造成二次心理創(chuàng)傷,主創(chuàng)團隊宣發(fā)過程中的諸多言論,更是傳遞出扭曲、錯位的價值觀。在全民抵制的輿論高壓下,該片上映計劃岌岌可危,涉事主演社交賬號也已被平臺封禁,亂象終得初步整治。
身處輿論中心的汪涵,選擇及時抽身道歉、劃清界限,主動站在尊重司法、敬畏法律的立場表態(tài),承認項目存在嚴重問題。但通讀整份道歉聲明,避重就輕、急于撇清的痕跡格外明顯。他將自身失誤簡單歸結為“扶持文藝創(chuàng)作,未做好盡職調查”,把所有問題推給“疏忽失察”,卻回避了核心的責任拷問。
最受詬病的,還有整場公關操作的微妙時間差。公開文件顯示,片方早在5月16日就已出具撤銷汪涵出品人署名的確認函,可汪涵團隊遲遲拖延至5月20日才公開道歉、官宣解綁。四天的沉默觀望,讓公眾清晰捕捉到其猶豫試探的心態(tài):并非一開始就堅守底線、拒絕爭議作品,而是在輿論發(fā)酵、風險爆發(fā)后,才被迫選擇止損脫身。
與此同時,“未參與投資”的辯解,也無法徹底洗脫利益關聯(lián)的嫌疑。在影視行業(yè)體系中,出品人絕非一個虛無的頭銜,而是影片項目的核心掌舵者、投資方代表,掌控著項目立項、內容把控、宣發(fā)推廣的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,直接綁定影片票房與商業(yè)收益。
即便汪涵此次只是掛名、沒有實際資金投入,但只要名字登上出品人名單,就意味著自愿用個人口碑、公眾信譽,為整部作品背書兜底。享受著頭銜帶來的行業(yè)地位、曝光熱度與名氣增益,出事之后卻想用“掛名疏忽”輕飄飄免責,顯然難以服眾。署名不是虛名,責任更不能懸空。
事實上,明星掛名出品人早已成為影視圈的常見灰色操作。不少藝人憑借自身流量與國民度,無需投資、無需深耕創(chuàng)作,僅憑一個署名就能入局影視項目。片方借助明星光環(huán)造勢引流、撬動票房,明星依托出品人頭銜拓寬行業(yè)賽道、疊加履歷光環(huán),雙方各取所需、互利共贏,唯獨將行業(yè)規(guī)則、社會責任、觀眾感受拋之腦后。
據公開信息顯示,汪涵與該片導演早已多次合作,淵源可追溯至2019年,多年的合作情誼,或許是此次跨界掛名的初衷。但無論出于人情站臺,還是行業(yè)常態(tài)操作,都不是漠視項目風險、放松內容審核的借口。公眾人物的每一次署名背書,都承載著大眾信任,一旦綁定失德、失范、失底線的作品,傷害的不僅是個人口碑,更是整個行業(yè)的公信力。
汪涵的道歉,不該只是一次個人危機的收尾,更應成為整個影視行業(yè)的整改警鐘。長久以來,泛濫的明星掛名出品人亂象,讓這一專業(yè)頭銜逐漸淪為名利工具,行業(yè)準則、法律邊界、內容底線被不斷模糊、突破。
影視創(chuàng)作有溫度,行業(yè)發(fā)展有底線。出品人是一部作品的第一道關卡,肩負著把控內容導向、堅守價值底線的重要職責。杜絕掛名虛職、摒棄兒戲心態(tài)、壓實主體責任,讓每一個出品人署名都經得起法律推敲、行業(yè)檢驗、公眾監(jiān)督,既是對影視作品負責,更是對市場、對觀眾、對行業(yè)未來負責。
(綜合:紅星評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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